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首 页
特邀律师
关于律所
服务理念
本站声明
律师团队
服务项目
劳动争议
企业法务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刑事诉讼
交通事故
债务服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事
保险法务
法律知识
合同知识
劳动知识
公司知识
工伤知识
讨债知识
交通知识
刑事知识
产权知识
离婚知识
保险知识
继承知识
关联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律师解答
咨询律师
招募信息
招募会员
招募合伙人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问题咨询
首 页
>>
法律知识
>>
所有信息
法律知识
合同知识
劳动知识
公司知识
工伤知识
讨债知识
交通知识
刑事知识
产权知识
离婚知识
保险知识
继承知识
关联知识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
类别:所有信息 浏览量:1213
第一条 为加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劳动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第二条 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内的一切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劳动管理部门负责开发区的劳动管理工作,对开发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上一条:
企业裁员需谨慎
下一条:
非法集资诈骗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
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