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协管员清理小广告遇车祸身亡认定工伤

类别:工伤知识    浏览量:3366
案情
王某某2010年10月被济南市某职能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聘用为协管员,主要工作任务是从事清理街面或道路上的小广告。2011年1月4日16时左右,王某某在进行清理小广告工作过程中,骑电动车行至一立交桥下时,被一辆客车卷入轮下,当场死亡。事发后,王某某家人与其所在事业单位就她的伤亡是否属于工伤产生争议。2011年2月28日,济南市社保局受理了王某某工伤认定申请,3月15日作出正式《工伤认定书》,认定王某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