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跨省借款的追偿

类别:讨债知识    浏览量:869
案情
丙某经人介绍认识甲某,甲某以资金周转为名向丙某借款150000元,后丙某催促甲某还款,甲某一直拒不归还,后丙某找到本人要求帮其向甲某追讨欠款。
案例分析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
民间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0、21层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