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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和主动辞职,区别在哪里?

类别:关联知识    浏览量:2141

被辞退(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主动写辞职申请(即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补偿:

   被辞退:如果用人单位无过失地解除劳动合同(如因经济原因裁员),通常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过失(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其金额通常高于经济补偿。

   主动辞职:劳动者主动辞职通常不会获得经济补偿,除非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双方在辞职协议中另有约定。

2. 权益保护:

   被辞退:劳动者在被辞退时,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益保护,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

   主动辞职:劳动者主动辞职时,虽然也需遵守一定的程序(如提前通知),但通常不会涉及经济补偿问题。

3.社会影响:

   被辞退:被辞退可能会对劳动者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如对寻找下一份工作可能会有不利影响。

   主动辞职:主动辞职通常被视为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的职业选择,对未来的就业影响可能较小。

4. 法律程序:

   被辞退: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如进行合法性审查、通知工会等。

   主动辞职:劳动者主动辞职时,只需按照合同约定或公司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程序相对简单。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诱导或迫使劳动者填写辞职申请,以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避免法律程序。劳动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当明确自己的权利,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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