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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推荐律师处理自愿离职在某些情况下是否也可以获得补偿金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1/26 16:48:22    浏览量:440

解答如下:

  在特定条件下自愿离职也能拿到补偿金。但是需要注意,这种情况下的补偿金是要花费不少时间经历的。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该条款指出,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当满足以上任意情况时,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的么?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

  三、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十年,那么当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你将获得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呢。

  然而,要想获得经济补偿,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必须给单位发被迫离职通知书,而且必须载明是因为公司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的情况,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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