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果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所从事的工作不属于“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情形,那么他们是有资格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建立劳动关系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并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护。因此,大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并且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可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大学生在休学期间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确保合同的期限不会超过其休学期限,以免出现违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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