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遭遇被用人单位告知岗位不存在,发放最低工资,劳动者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10/25 11:16:44    浏览量:146

用人单位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告知岗位不存在并发放最低工资,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岗位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面对被用人单位告知岗位不存在并发放最低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保持冷静,了解自己的权益,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如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加强自身的职业规划,提升技能,以应对可能的职场变化。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