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用人单位改变内部组织架构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吗?

发布时间:2024/10/30 10:08:57    浏览量:666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通常指的是不可抗力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虽然内部组织架构调整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部分,但并非所有调整都能构成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关键在于这种调整是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以及是否对劳动者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用人单位改变内部组织架构并不一定属于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变化时,应综合考虑调整的性质、对劳动者的影响以及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等因素。同时,企业在进行组织架构调整时,应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权益,通过协商、调整岗位等方式减少对员工的影响。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