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服务期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发布时间:2024/11/14 9:30:53    浏览量:508

答:服务期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具有强制执行力。但违约金的数额通常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为员工培训所支付的费用。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