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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的工资比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高,这是一件好事吗?

发布时间:2024/2/17 9:11:26    浏览量:857

南京解决劳动纠纷律师讲解如下:

  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两千,但是员工实际到手的工资却是六千,这么写对公司有什么好处呢?其实啊,实际工资发到数额,因为涉及到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加班工资基数,这些都是需要用到实际工资的,需要劳动者来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无法举证,证明实际发放工资数额,那么现有的也是唯一能够证明工资报酬的证据就只剩下劳动合同了。这个时候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加班工资基数等,都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金额来计算,劳动者可能就会吃大亏。

  那么如何破解公司的小套路呢?

  首先看公司怎么发放工资的,如果是公司账户发放工资,那么就很简单了。公司除了发放工资,也不可能按月向劳动者转账汇款。如果是现金发放工资,那么你一定要留存好现金发放工资的证据。例如,现场的录音录像,通过微信、聊天或者是电话录音方式找个理由与公司领导或者是法定代表人口头核对一下本人的工资。这就能够证明你的工资数额,不是合同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数额。如果是公司的老板财务或者说部门领导以私人银行账户给你发放工资的,那么就需要留存好对方在公司的身份。

  以此证明对方按月向你转账的行为是属于公司授权的职务行为。以此证明你实际到手的金额就是工资计算数据,就应该按照到手工资为准。而非合同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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