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什么情形下应中止诉讼

发布时间:2024/12/2 9:20:54    浏览量:422

在劳动诉讼中,中止诉讼是法律赋予法院在特定情形下暂停案件审理的权力。这一措施旨在确保司法程序不受外部因素干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诉讼期间,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被告死亡,没有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诉讼不能继续进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

中止诉讼是法律为了应对诉讼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而设定的程序,它能够保障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不失去诉讼权利。当事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向法院提出中止诉讼的申请,以免错过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同时,法院在裁定中止诉讼时,也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保司法公正。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