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才能享受年休假吗?

发布时间:2024/4/19 15:53:10    浏览量:485

  关于劳动者享受年休假的条件,一直存在“是否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疑问。这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也涉及企业的人事管理。

  张先生在A公司工作半年后,因公司合并转至B公司继续工作。在B公司工作半年后,张先生申请年休假,但B公司以其在本单位工作未满一年为由拒绝。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并未限定必须在同一单位。劳动者在不同单位间的工作时间,只要没有间断,都应计入累计工作时间。因此,张先生在A、B公司的工作时间应连续计算,他完全有权享受年休假。

  劳动者无需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才能享受年休假。只要其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无论是否在同一单位,都应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益。企业在管理中应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一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0、21层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