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超时加班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5/28 14:05:22    浏览量:602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安排职工超时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经查实,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按照超时加班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罚款。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