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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6/9 10:28:53    浏览量:38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者需要注意,劳动合同的无效,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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