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发布时间:2024/6/15 15:35:06    浏览量:284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0、21层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