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用人单位如何防范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4/7/4 12:21:41    浏览量:168

用人单位防范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书面合同的签订;

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避免因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

对于实际用工超过一个月的员工,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需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此外,用人单位不应试图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来规避用工主体责任和风险,因为劳务协议不能掩盖真实的劳动关系。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0、21层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