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例分析

浏览量:15210
2012年,刘某出资15万元与王某出资35万元共同成立了某仪器设备公司,刘某担任公司监事,王某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成立以来,运行良好,市场份额稳定,但管理层中渐渐出现矛盾,刘某发现公司已被王某实际控制,自己在公司中渐渐被架空。刘某认为公司盈利,应召开股东会并分红,但王某表示公司亏损,拒绝召开股东会,并拒绝分红。刘某要求查阅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但王某拒绝提供,且一直不出面解决此事。刘某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委托律师办理。
一、 股权确认
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