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借款合同纠纷胜诉

浏览量:1080
案情
原告丙诉称:原、被告系朋友任系,201己年12月7日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20万,并出具《借款合同书》,约定借款期限自201己年12月7 日至201C年12月7日,201己年12月14日被告又为此补写借条一份; 201C年2月10日被告再次找到原告,声称家中急需用元又向原告借款10 万,同时出具借条;至此被告向原告借款共元30万,且至今未偿,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借款30万,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于率支付自201C年12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期间的于息,并由被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