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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人能否一次性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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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区某与丁某婚外交往,并于201C年8月27日生育非婚生女区某。区某出生后一直由区某抚养。丁某经济条件较好,拥有多处房产、车库,且投资经营两家企业。为了能抚养区甲,201C年6月26日,丁某与其配偶乙某自愿协商签订一份协议,其中约定,由于丁某与区某婚外交往并生育一女,丁某为取得乙某的谅解,自愿与乙某约定在签订协议前所累计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都归乙某一人所有,乙某可以随时要求办理以上所有相关财产的更名手续,丁某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办理。

  而后,区某却将丁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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