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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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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七于2019年加入一家电子商务公司担任客服,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1年,钱七因疾病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此时发现由于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其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钱七随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赔偿医疗费用。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缴纳社保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定,公司未为钱七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损害了钱七的合法权益。因此,判决公司必须补缴钱七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钱七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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