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呢?张女士在一家企业工作多年,离职后发现个人人事档案遗失。她多次联系原单位要求恢复档案,但单位以种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张女士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因执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人事档案虽然与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密切相关,但其纠纷性质并非直接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因此一般不属于劳动争议。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人事档案纠纷可能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有关联。例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未妥善保管人事档案,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此时人事档案纠纷可视为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可以纳入劳动争议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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