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南京推荐律师解答劳动纠纷问题,生病超过医疗期,还能请病假吗?

发布时间:2024/1/28 10:20:21    浏览量:428

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规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期就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你的一个保护期。

  在医疗期内,除非你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否则公司是不能够随便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否则就是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可以仲裁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违法赔偿。如果医疗期满了,你病还没好怎么办?你还可以请病假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是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如果医疗期满,你的身体还没有恢复,无法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另外安排新工作。那么如果新的工作,你也依然无法承担,单位是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向你支付n加一的经济补偿。
  总之,医疗期就是法律对你的一个特殊的保护期。那么过了这个期限,你就失去了这个特殊的保护。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0、21层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