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做童工。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96
咨询热线:13160078589
将咨询问题提交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