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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推荐律师关于第二次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有无义务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21 9:28:00    浏览量:421

胥家山律师团队推荐律师回复法律咨询如下: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在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公司直接就不跟你签合同了,说合同到期了,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没有这个权利了?那么从全国的案例来看,除了上海其他大部分地区的裁判观点就是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选择权就在我们员工手里面了。

  员工是可以选择签订固定劳动关系,也可以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以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并明确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必须要签订的,否则就构成了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可能会承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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