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1-28
[劳动工伤]
南京处理劳动纠纷的律师解答,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那些事项 [2024-1-28]
"回复如下: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第一,超过了仲裁时效,劳动仲裁有一年的时效。如果你超过了仲裁时效,再去仲裁,仲裁和法院都是不受理的。  第二,告诉主体错误,公司信息不能错误,一般公司官网里面会有。  第三,你的证据无效。比如说你提供了大量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1-27
[劳动工伤]
南京劳动律师解答法律咨询,社保账户里面的资金可以随意提取出来使用吗 [2024-1-27]
回复如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社保账户的性质,社保账户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这些保险都是为了保障我们在特定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求。  因此,使用社保资金需要符合特定的场景。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提取社保里存的钱。如果生活困难符合特定的场景,是可..
1-27
[劳动工伤]
南京专业律师解答关于工伤赔偿具体流程的法律咨询 [2024-1-27]
回复如下: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那么,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首先是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有工伤待遇,也就是工伤赔偿。即使是实实在在的受伤,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人社局或社保中心认定工伤都是没有赔偿的。  认..
1-26
[劳动工伤]
在线法律咨询,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而无法正常退休,此时还能拿到养老金吗? [2024-1-26]
回复如下:  首先先向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补缴拖欠的养老保险费用,并办理退休手续。有时候一个简单的沟通就能解决问题。第二步,向当地社保中心投诉。如果协商无果,那就没有法律的武器吧。向当地社保中心投诉,并提交相关证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社..
1-26
[劳动工伤]
南京推荐律师处理自愿离职在某些情况下是否也可以获得补偿金的问题 [2024-1-26]
解答如下:  在特定条件下自愿离职也能拿到补偿金。但是需要注意,这种情况下的补偿金是要花费不少时间经历的。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该条款指出,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1-25
[劳动工伤]
当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发放一次性补偿金时,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2024-1-25]
南京处理劳动纠纷专业律师回复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是有代扣代缴的义务,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上报,按以下步骤就可以了。  第一步,登录与初步信息填写。首先,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综合所得税申报的目录下,选择收入,并点击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确保填写..
1-25
[劳动工伤]
南京推荐律师解答,离职后员工社保和医保该如何处理? [2024-1-25]
南京处理社保、医保问题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你想继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那么你需要办理个人续保手续。虽然社保和医保的办理渠道不同,你都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办理,你可以选择最方便的方式。首先我们来看看如何处理社保养老保险问题。离职后,你可以选择将社会养老保险转为灵活..
1-24
[劳动工伤]
南京推荐律师介绍关于两次失业后如何申领相关失业金的办法 [2024-1-24]
相关规定介绍如下:  如何申领二次失业的失业金?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二次失业领取失业金的基本条件。  那么你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那么你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应领而尚未领取的失业金。但是如果你上次已经领完了失业金,那么很遗憾你不能继续申请失业金。然后如果你领取失业金..
1-24
[劳动工伤]
假如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南京律师介绍工伤医疗费报销的流程 [2024-1-24]
相关规定介绍如下:  我们为你提供详细的报销流程指南。  首先,发生工伤后,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需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才能确保你的医疗费用得到报销,这就是工伤医疗待遇。即使是发生工伤,如果没有认定工伤,是不能申请工伤医疗费报销的,所以工伤认定是工伤医疗费报销..
1-23
[劳动工伤]
南京优秀律师讲解女职工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 [2024-1-23]
相关规定介绍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  如何区别女工人还是女干部呢?随着工人和干部的身份逐渐取消,如今民营档案里几乎不存在女干部。  一、看职称。那符合五十五周岁退休的女员工该如何界定呢?一看人事档案中是否有干部的履..
1-23
[劳动工伤]
南京处理员工被公司辞退纠纷的推荐律师 [2024-1-23]
建议如下:  首先要考虑经济补偿问题,那你知道补偿的标准吗?  每干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是补偿金。  如果辞退你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没有计算赔偿金?赔偿金就是双倍的补偿金。  你的工资有没有计算清楚?基本..
1-22
[劳动工伤]
南京律师处理下班后回复微信算不算加班的问题 [2024-1-22]
胥家山律师团队推荐律师回复法律咨询如下:  关于员工回复微信算不算加班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点内容看:  首先第一要看你是否提供了实质的工作内容。如果就是简单的回复或者简单的沟通的话,就不能认定你付出了实质性的劳动内容。  第二,要看是否明显的占用你了休息时间。如果是下班后..
1-22
[劳动工伤]
南京处理可以在在职期间申请劳动仲裁的律师 [2024-1-22]
胥家山律师团队推荐律师回复法律咨询如下:  在职期间申请劳动仲裁是可以的。在职期间,如果公司不让你工作了,你这个时候完全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这个劳动合同。  如果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话,这个时候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需要..
1-21
[劳动工伤]
南京推荐律师关于第二次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有无义务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 [2024-1-21]
胥家山律师团队推荐律师回复法律咨询如下: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在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公司直接就不跟你签合同了,说合同到期了,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没有这个权利了?那么从全国的案例来看,除了上海其他大部分地区的裁判观点就是第..
1-21
[刑事辩护]
南京处理带薪年休假的工龄是累计计算的推荐律师 [2024-1-21]
胥家山律师团队推荐律师回复法律咨询如下:  无论你是在哪个单位工作,那么这段时间都会被计入你的工龄。如果新的公司他不承认你的工龄,这个时候咱必须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比如说劳动合同,个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呃,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工资册的复印件。  只要职工连续工作满十..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0、21层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

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南京市律师咨询,南京的免费律师咨询,胥家山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