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南京律师事务所_南京律师_南京资深律师_南京律师在线-胥家山律师团队
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6-16
[其他咨询]
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有最低标准吗? [2024-6-16]
《劳动合同法》首次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规范: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15
[其他咨询]
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如何提出反申请? [2024-6-15]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被申请人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6-14
[其他咨询]
无效劳动合同? [2024-6-14]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6-13
[其他咨询]
对怀孕期间的女职工政策上有什么特别照顾? [2024-6-13]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
6-12
[其他咨询]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如何支付? [2024-6-12]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11
[其他咨询]
婚假是否属于带薪休假? [2024-6-11]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婚假属于带薪休假的一种。员工在依法结婚时,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婚假。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为3天,部分地区可能更长。此外,晚婚的员工可能还会享有额外的假期。员工在休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
6-10
[其他咨询]
离职单的离职类型? [2024-6-10]
离职单类别可包括:辞职、辞退(包括试用期不合格)、解雇/开除、劳动合同到期等。连续离开工作岗位达16小时或收假后2个工作日未说明续假理由的作为自动离职处理,要注意的是是否与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冲突?很多企业都是在员工即不请假,也不来上班等情况下,记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才计..
6-9
[劳动工伤]
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规章制度中规定行政处分手段? [2024-6-9]
根据2008年1月15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516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故用人单位不能再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劳动者进行处罚。用人单位可以将这些处罚方式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转换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此对劳动者进行管..
6-8
[其他咨询]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由谁担责? [2024-6-8]
《劳动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实际上就是双保险,劳动者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6-6
[劳动工伤]
被派遣员工有权参加工会吗? [2024-6-6]
《劳动合同法》第 64 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参加工会是每一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能剥夺,劳务派遣员工也一样。
6-5
[劳动工伤]
企业重整裁员,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2024-6-5]
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在这种情况下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应..
6-4
[劳动工伤]
劳动者被判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4-6-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人非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有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存在,比如,劳动者已被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有罪。需要..
6-3
[劳动工伤]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2024-6-3]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
5-31
[劳动工伤]
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2024-5-31]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5-31
[劳动工伤]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几年? [2024-5-31]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0、21层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